记者 郑伟标 敖金火 编辑 牟毅
【口播】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,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,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,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11月3日,台州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
【同期声】台州市副市长 叶阿东
005110 11月3号,我们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房地产新的政策,一共24条,这里面的,特别是对文件发放之日起,购买住宅的新订合同的,在税收方面有优惠,在首付方面有优惠。首付已经降到20%了,这个优惠是有的,还有一些费减免了。
《意见》包括六个方面24条内容。主要是:大力保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,到2012年底,全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于45万平方米,新建或落实廉租房源不少于3万平方米;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住房消费环境,放宽住房公积金货款政策,首付比例由30%降低至20%,实行契税和交易税补贴;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,加大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扶持力度,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,调整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办法,适度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,放宽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,放宽建设项目开工期限,缓缴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规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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